关于“巨鲸传动”等商标的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
2025-12-02
关于
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的郑重声明
致广大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企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湖北巨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4MA49DXFF1T,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南E区2号)于 2025 年3月26日通过法律拍卖程序取得荆州市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权利人”)所持有的商标,并已完成全部转让事宜,相关变更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并生效。
现就上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变更事宜,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商标及知识产权所有权变更
自2025 年3月26日起,商标转让手续完成并生效,原权利人已丧失对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第7类)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不再享有上述商标的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等任何权益。本公司已依法成为上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享有完整、独占的所有权及处置权,有效期至2029年3月6日。
二、原授权关系全部终止
原权利人在上述商标所有权转让前所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商标的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全部自动失效。所有被授权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将该商标用于商品生产、销售、宣传推广等经营活动。同时,被授权方需在收到本声明后15个工作日内,销毁所有带有上述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宣传资料等物品。
三、商标权利说明
- 本公司对上述商标享有法定专用权,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
- 本公司有权依法许可他人使用上述商标,并有权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许可或转让均需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 对于任何侵犯本公司商标权的行为,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全部法律责任。侵权方需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合理维权费用及可得利益损失)等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侵权追责声明
本公司严正警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原权利人及原被授权方)在本声明发布后,若仍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上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或实施复制、模仿、冒用等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全部责任,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如需合法使用上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请务必与本公司联系并签订书面授权协议,在明确使用范围、期限、费用及双方权利义务后,方可按照协议约定使用。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湖北巨鲸机械设备公司所有。
特此声明!
湖北巨鲸机械设备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13554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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